2014年2月28日,哥倫比亞政府頒布2014年第456號法令,決定繼續(xù)對進口服裝和鞋類產品征收額外從量關稅,具體征收方法如下:
1.對第61、62和63章的服裝產品按10%征收從價關稅。與此同時,對進口FOB報關價小于等于10美元/千克的,征收5美元/千克的從量關稅;對進口FOB報關價大于10美元/千克的,征收3美元/千克的從量關稅。
2.對第64章的鞋類產品按10%征收從價關稅。與此同時,對進口FOB報關價小于等于7美元/雙的,征收5美元/雙的從量關稅;對進口FOB報關價大于7美元/雙的,征收1.75美元/雙的從量關稅。
哥方上述措施針對所有國家和地區(qū),但與哥有國際貿易協(xié)議的國家不在受限之列。該措施將自今年4月1日起執(zhí)行,期限2年。原2013年第074號法令將在新法令生效后終止。
鑒此,提醒相關外貿企業(yè)關注哥倫比亞關稅政策調整,加強形勢預判,做好出口應對。